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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职后经济纠纷

2012-5-16 09:01| 发布者: 蟹蓝| 查看: 496| 评论: 83|原作者: sawata

摘要: 本案例是上周六参加社保培训时得到的,作为刚入hr职业的我,这里面的问题也是我第一次接触吧,发在这里做个参考。 有错误,有争议,有更好的解释的,请各位hr达人指点。 背景:1.员工A于2008年5月4日进入某公司担 ...
本案例是上周六参加社保培训时得到的,作为刚入hr职业的我,这里面的问题也是我第一次接触吧,发在这里做个参考。
有错误,有争议,有更好的解释的,请各位hr达人指点。


背景:1.  员工A于2008年5月4日进入某公司担任某职,合同中签订的工资=基本工资(1200)+提成(员工A的业绩比较稳定,基本工资加上提成,每月差不多能够拿到4800元。)
2.   2010年8月份,公司开始为员工A购买社保。


3.   2011年5月下旬,员工连休了十天的年休假,该月所得工资是2800元。
4.   2011年6月8日,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。员工A不同意离职,直接去了仲裁委,要求公司进行相关的赔偿并要求补办2008年5月至2010年7月份的社保。经过调解,该员工离职,获得相关补偿/赔偿,但补办社保不予支持

问题:1:该员工能获得多少补偿/赔偿
          2:为什么补办社保没有得到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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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
引用 chtrocky 2012-5-15 09:27
要我在hrQQ群里发试一试;日本副总说怎么也要招到这
引用 chtrocky 2012-5-15 09:30
要我在hrQQ群里发试一试;日本副总说怎么也要招到这
引用 TFHR 2012-5-15 09:35
每个地方的社保操作方法不一样,看看
引用 流氓小谭 2012-5-15 09:52
看下社保争议
引用 ctochr 2012-5-15 09:54
学习一下,谢谢
引用 竹轩 2012-5-15 10:03
学习一下。
引用 yuxiaoting 2012-5-15 10:27
学习学习!!!
引用 echo_shuwei 2012-5-15 10:33
超过时效了吧。
引用 李乐薇 2012-5-15 10:45
学习中!
引用 mimbaby 2012-5-15 10:55
想知道正确的处理
引用 mimbaby 2012-5-15 10:58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八条可获得赔偿金=4*4800*2
前面4怎么来的,不清楚
引用 yazhi999 2012-5-15 14:13
不错的案例,支持!
引用 zzrniuniu 2012-5-15 14:22
社保补交好像是很困难,但是可不可以已现金的形式补偿。
引用 最断人肠 2012-5-15 14:57
本帖最后由 最断人肠 于 2012-5-15 15:01 编辑

4800*3.5*2
引用 我爱书 2012-5-15 15:09
该员工可以获得赔偿金,数额应该为4800*3.5*2
引用 sawata 2012-5-15 15:20
mimbaby 发表于 2012-5-15 10:58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八条可获得赔偿金=4*4800*2
前面4怎么来的,不清楚 ...

是3.5*4800*2
我把时间算错了。不好意思
引用 佳佳妮 2012-5-15 15:28
2008年5月至2011年6月,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,另加一个月的代通金。
宰办社保,我想地公司为A办理社保之前,存在A的社保帐户,应该是可以补交的。
引用 hytao 2012-5-15 15:37
9楼说的。超过时效了。
引用 gardeny 2012-5-15 16:23
支付赔偿金7个月工资,社保过了仲裁时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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