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如远黛
发表于 2011-4-19 12:49:53
个人认为试用期应该延长
蝶翎羽
发表于 2011-4-19 12:50:45
1、医疗期以劳动关系的存续为基础,医疗期应在劳动合同期内。
2、一个未被广泛实践的方法是在合同内约定, ...
TOHEY 发表于 2011-4-19 08:43 http://bbs.chinahrd.net/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同意以上观点。
刘尧
发表于 2011-4-19 13:13:07
1、进一步规范公司试用期考核制度。
2、与该员工进行协商沟通,可以的话建议提出离职;不行的话就延长试用期。
3、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上讲,可以另外招聘相同岗位人员进行补充,待病假结束再上班。
雅琦
发表于 2011-4-19 13:14:56
1、试用期员工按照规定,如期考核,出勤几天应该不会创造出什么业绩或成绩;
2、和员工根据试用期的考核情况,协商延长试用期限,变更劳动合同;
这应该是比较人性化的处理方式。
hnsyzhjh
发表于 2011-4-19 13:27:59
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?(当然前提得有录用条件)
lyq_leizi
发表于 2011-4-19 13:52:25
在员工手册中规定试用期中止的情况,然后实施
Keky
发表于 2011-4-19 14:01:11
如果真的用人单位想留他,可以考虑试用期延长,但是必须经过协商,试用期的延长日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期限
mystruggle
发表于 2011-4-19 14:01:14
哈,看看,学习一下
七味茶
发表于 2011-4-19 14:14:33
可以延长试用期。
如烟如梦
发表于 2011-4-19 14:19:27
很赞同咖啡厅的说法!先按规定来,先考核,考核合格上岗,不合格直接辞退。在对医疗期满后对员工胜任工作的能力进行考核,考核成功继续,否则培训或调岗。不过有个问题哈,员工要不同意怎么办?例如员工怀疑公司举出的自己不能胜任的理由。。{:5_239:}
页:
1
2
3
4
5
[6]
7
8
9
10
11
12
13
14
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