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ssyhdne
发表于 2013-11-21 15:45:42
看看,学习一下~
义果
发表于 2013-11-24 17:15:03
看看结果
虾谈
发表于 2013-11-25 11:27:02
需要公司举证
cathy2013
发表于 2013-12-2 16:30:53
“不能胜任本职工作“这一条是很难界定的,所以HR最好少拿这一条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。
如果真要以此为由,我认为要满足以下三点:
1、不能胜任工作,给公司造成了什么不良后果和损失,以数据说话;
2、公司是否对员工进行了相关方面对培训,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;
3、在不胜任工作岗位后,是否对她进行调岗或再培训,调岗或再培训后仍不能满足本职岗位需求(试用期内)
兰精灵精灵0317
发表于 2013-12-5 11:31:20
学习学习
菊爱bobo
发表于 2013-12-6 16:56:07
好些复杂的呢
静怡zoe
发表于 2013-12-16 13:17:07
明显不合法
jjllovetl
发表于 2013-12-18 21:05:18
RE: 案例:合法辞退员工
不合法!
胡-然
发表于 2014-1-6 15:04:26
:(:(:(:(:(:(:(:(:(:(多写几个字吧
zimeiguigirl
发表于 2014-1-9 13:55:01
不妥,因为没有给新员工安排属于他的工位,违背常理,如果这个工位上电脑中东西比较重要,可在无工位的情况另配备一台电脑,而且发生这种情况,部门领导脱不了干系,至于员工,只能说他IQ有点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