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vienneyang 发表于 2014-3-27 13:47:54

想看一下学习学习

late 发表于 2014-3-27 17:04:39

看答案来的

cherrybay523 发表于 2014-4-17 16:37:49

学习学习学习

wx623 发表于 2014-4-17 16:57:10

学习了。。。。。。

sophiazyu 发表于 2014-4-17 16:59:53

不正确,不胜任工作岗位需培训后,还不胜任的,才能解除劳动关系且需要补偿。

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-4-18 11:29:44

不正确
领导建议辞退,不等于下命令辞退。这是盲目服从。前期工作没做充分。危机处理只会“砍脚趾避沙虫”...。不善于总结。
试用期内只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,不胜任岗位需要在培训或调岗,再不胜任才能解除,用的工具也不对。

wjwshu 发表于 2014-4-18 17:58:05

不能以不胜任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,因为员工还处于试用期,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开除,但是前提需要入职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告知。

TOM_DI 发表于 2014-4-24 10:02:01

1111111111111111111111

Fdaisy 发表于 2014-4-25 10:26:59

应该是不可以辞退的 ,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,企业是需要举证的

elian1 发表于 2014-5-5 14:49:50

这理由肯定不算吧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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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案例:合法辞退员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