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-4-18 11:29:44

不正确
领导建议辞退,不等于下命令辞退。这是盲目服从。前期工作没做充分。危机处理只会“砍脚趾避沙虫”...。不善于总结。
试用期内只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,不胜任岗位需要在培训或调岗,再不胜任才能解除,用的工具也不对。

wjwshu 发表于 2014-4-18 17:58:05

不能以不胜任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,因为员工还处于试用期,可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开除,但是前提需要入职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告知。

TOM_DI 发表于 2014-4-24 10:02:01

1111111111111111111111

Fdaisy 发表于 2014-4-25 10:26:59

应该是不可以辞退的 ,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,企业是需要举证的

elian1 发表于 2014-5-5 14:49:50

这理由肯定不算吧  

红尘HR笑 发表于 2014-5-6 16:54:25

不好说,抓住这件事劝退吧,可能人品有问题

lang_er 发表于 2014-5-7 12:02:54

3年劳动合同,6个月试用期这个是合法的;HR以不胜任工作为由,不合理;

hechuan1023 发表于 2014-5-7 21:14:01

ding hen you yong

wllongs 发表于 2014-5-16 16:10:40

来学习  看最完美的处理结果

小雅* 发表于 2014-5-19 11:08:59

新员工工作安排与跟踪不到位,主要是来学习的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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