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yhang
发表于 2013-8-10 17:06:59
学习学习
2536179024
发表于 2013-8-11 15:32:21
能
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,企业是不能以“不胜任工作”原因解除与孕妇职工的劳动关系的
romaliting
发表于 2013-8-12 11:30:31
学习一下
MOMOJL
发表于 2013-8-13 15:16:49
本帖最后由 MOMOJL 于 2013-8-13 15:20 编辑
怀孕的时间在通知期内,应受保护
moontianfan
发表于 2013-8-13 15:22:43
学习了,谢谢楼主。
janetwell
发表于 2013-8-13 15:47:11
很期待答案
一目了然
发表于 2013-8-13 16:36:24
感谢朋友的分享,很好的例子。
/cat黑眼睛
发表于 2013-8-14 16:44:37
学习一下。
lidanq
发表于 2013-8-14 17:20:42
劳动合同法已明文规定了对三期女性的保护,怀孕已成事实,按法律办事是为上策。或与员工协商解除是为中策,下策就不说了。另外一个,我一直坚守,做人力资源的,首先要记得你也是一名员工,别动不动就冲在前面,做老板的刽子手。
人力资源飏
发表于 2013-8-14 17:50:46
{:6_288:}不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