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XP1970 发表于 2011-9-26 13:56:18

看看并学习一下

邻家女孩 发表于 2011-9-26 14:01:36

即使和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了,自己的工作又做不了,单位又一堆字不情愿,没有多大意义了!

JXP1970 发表于 2011-9-26 14:13:25

学习一下

289414514 发表于 2011-9-26 16:01:39

?????

Enbbg 发表于 2011-9-27 12:49:24

降职咯{:5_259:}

lanfine2005 发表于 2011-9-27 13:04:33

协商解决

jessiezf 发表于 2011-9-27 17:11:47

关系都解除了再来证明自己是三期,这真是巧得纠结啊~~学习下,看该怎么处理~~

jiujiedi123 发表于 2011-9-27 17:34:39

想知道答案~~

雪中鹰 发表于 2011-9-27 17:49:20

小王的仲裁应该得到支持。虽然用人单位已经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,但是小王怀孕时,双方仍然存在劳动关系,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、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:(四)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;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;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,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。
所以,即使该公司可以举证“小王故意怀孕”,从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的角度来说,仲裁也应该裁决恢复劳动关系。

卷毛狮 发表于 2011-9-28 08:48:38

前来接受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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