藻藻
发表于 2011-10-19 17:37:14
如果是关键性岗位,空缺这么久工作该如何开展,协商解除吧
wadyw
发表于 2011-10-19 17:54:58
不知道呢,可以推后试用期么
xiaobudian-2
发表于 2011-10-20 11:44:05
学习学习
66路公交车
发表于 2011-10-20 13:41:35
先了解一下
echo_shuwei
发表于 2011-10-20 13:58:40
我现在的操作方式是在劳动合同中加上一条,如果试用期内请假超过3天,则按照实际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。
这样操作应该可以吧?!
yanzi9304
发表于 2011-10-20 17:20:45
学习一下
戴婷
发表于 2011-10-21 10:17:04
学习一下。
sweetwendy
发表于 2011-10-21 13:32:06
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,应该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。建议停薪留职,等员工康复,在于协商{:5_239:}
jifeng_517
发表于 2011-10-21 14:24:49
先来学习一下~
落叶的回忆
发表于 2011-10-21 16:34:44
这个问题咋处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