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uangxu010320
发表于 2012-12-15 13:51:04
1、 本案例中,旷工行为,是否能够被认定?
旷工肯定是事实
2、 本案例中争议的焦点属于什么范畴?
只要有如实发放上班的工资就不会有争议
快乐的永远向前
发表于 2012-12-15 15:30:36
应该认定为旷工~~
zzgzzy
发表于 2012-12-15 15:51:26
旷工怎么认定的,法律怎么规定的
FollowYourHeart
发表于 2012-12-17 14:54:58
我们公司一个多月前有类似情况吧。员工不来上班,我们先是给他打电话问他为啥不来上班,他不说明原因也不来上班。又给他父母打电话,他父母也不说明原因。之后我们一直有给他打电话,不是打不通就是他含糊其辞。10天后他来上班,我们以旷工解除合同了。
chengub
发表于 2012-12-17 15:01:17
要看公司制度和员工是否知道这个知道而定
FollowYourHeart
发表于 2012-12-17 15:06:06
看完了答案。不是很理解。。。要是这7天内员工有打电话给hr说请病假了,事后再把病假单子和病例补上,应该就不算旷工。有个疑问就是这7天时间员工没来上班,hr也没打电话问问是咋回事么?
anglewoman
发表于 2012-12-18 15:02:51
个人认为应该根据公司制度的具体规定来定。如果公司明文规定员工须主动履行告之义务和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休假,但实际员工未履行,那就可以算旷工。如果公司规定只要可以提供有效的诊病证明,并有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就可以认定为病假,那就不算旷工。
yizhixiaohuitu
发表于 2012-12-18 16:37:14
不属于吧
bibi1023
发表于 2012-12-27 17:07:11
他没来上班的这些天,有没有给他或跟他相关的人打过电话?如果都联系不到,可视矿工处理。
devilruixin
发表于 2012-12-28 08:43:41
应该认定为旷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