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azhi999
发表于 2013-2-9 09:14:03
落泥云轻 发表于 2012-5-15 14:5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员工的请假单应交回相关部门备案公司才能承认其行为
对的。同意。
leepanda
发表于 2013-2-21 17:51:01
参考一下,看看能不能用得上
pcdh
发表于 2013-2-21 23:08:43
来学习,谢谢!
cbaabc
发表于 2013-2-22 09:33:32
这个就是公司在员工刚开始旷工时,缺乏一个书面告知的环节,造成员工可以用身体不适或不知公司规定等理由来搪塞。。
娟娟7890
发表于 2013-2-22 09:57:19
xkyoung 发表于 2012-5-15 15:04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这个是我们法律顾问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~~没有被认定为矿工
请教,不能认定旷工的理由是什么?
raoxiyin
发表于 2013-2-22 10:03:15
视具体情况而定吧
cc30
发表于 2013-2-22 10:03:25
此种情况应该被认定为旷工
娟娟7890
发表于 2013-2-22 10:04:58
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2-5-16 08:0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应受到充分的尊重,劳动者患病治疗休息是劳动者应有的权 ...
学习了~~~~~
david言覃
发表于 2013-2-22 11:05:55
应属于旷工行为
ayshz
发表于 2013-2-22 11:11:11
就算公司认定为旷工而解除合同,也得需要前置程序啊,先通知本人,再以快递方式送达解除劳动合同,员工再没有反应登报公示,可以履行解除手续啊,仲裁肯定判公司败诉